中国经济网拉萨10月30日综合报道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乐大克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乐大克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妨碍组织审查,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生活纪律,进行钱色交易、权色交易。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乐大克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乐大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乐大克简历
乐大克,男,汉族,1960年3月生,江西东乡人,198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2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
1976.12——1978.03 江西省东乡县红星垦殖场知青
1978.03——1980.02 江西省东乡师范学校学习
1980.02——1991.09 江西省公安厅九处干部、二科副科长、秘书科科长(其间:1980.02——1981.02在中国刑事侦察学院学习;1983.09——1986.07在江西大学夜大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1988.08——1989.08挂职任江西省上高县公安局副局长)
1991.09——1994.12 江西省公安厅九处副处长(其间:1993.09——1994.01在江西省委党校青干班学习)
1994.12——1995.06 江西省国家安全厅二处副处长
1995.06——2000.08 江西省国家安全厅二处处长(1994.08——1996.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涉外经济专业学习)
2000.08——2004.08 江西省国家安全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其间:2000.09——2002.12在江西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4.08——2004.09 江西省国家安全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正厅级)
2004.09——2004.11 西藏自治区国家安全厅党委书记
2004.11——2012.12 西藏自治区国家安全厅党委书记、厅长(其间:2006.07——2009.07在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国际关系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0.09——2011.01在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
2012.12——2013.01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区国家安全厅厅长
2013.01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5.06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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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