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任免朱寒松、董学耕、种润之、戴青云、邓传明、朱洪武等职务

2015年11月13日 17:41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海口11月13日综合报道(尹彦宏)近日,海南党建网公布一批干部任免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朱寒松同志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正厅级),免去其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厅长、党组书记,省版权局局长职务;

  董学耕同志兼任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

  种润之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办公厅党组成员,免去其省跨海工程筹建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职务;

  戴青云同志任省信访局局长、党组书记,兼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免去其儋州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邓传明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传喜同志任省财政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赖泳文同志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免去其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丁晖同志任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厅长、党组书记、省版权局局长,免去其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工委副书记、委员、管理委员会主任,省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职务,不再兼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

  黄明荣同志任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免去其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职务;

  朱洪武同志任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正厅级),免去其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兼党组纪检组组长职务;

  唐健文同志兼任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王克强同志兼任省会展局局长;

  李映红同志任省审计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符鹏同志任省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王青同志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免去其省信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王宏壮同志任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试用期一年);

  黄海浪同志任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试用期一年);

  吴川祝同志任中共海口市委副书记;

  李向明同志任中共海口市委委员、常委,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免去其三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陈晓昆同志任三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王兴胜五指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麦正华同志任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委员、常委、书记(正厅级),兼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工委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省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杨文平同志兼任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负责常务工作);

  刘明同志任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兼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佩军同志任省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

  免去方光荣同志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省财政监察特派员办公室主任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王 云同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副总队长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林生茂同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周兆德同志海南大学党委副书记、委员、副校长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符德安同志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符波同志东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办理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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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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