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张昔林、金朝两位同志辞去政协马鞍山市第九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的决定
(2015年11月13日市政协九届十五次常委会议通过)
鉴于张昔林、金朝两位同志已到退休年龄,本人提出辞去政协马鞍山市第九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接受张昔林、金朝两位同志辞去政协马鞍山市第九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报政协马鞍山市第九届委员会全体会议备案。
(安徽马鞍山日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