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党委书记王晓明、主任曹凝蓉、纪委书记高军因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征信中心虚增编制外用工人员,超工资总额发放工资,违规发放津补贴;长期借用、占用下属公司小汽车供领导班子成员使用,且车辆的租车费、汽油费、车辆保养费等费用均由下属公司承担。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王晓明和曹凝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高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人民银行全系统各级党委(党组)引以为戒,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中央及人民银行党委关于从严治党、从严治行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严明党的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做党章党规党纪的忠诚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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