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产集团原党委书记刘地生(正厅级)被移送审查起诉(图|简历)

2015年11月19日 15:22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9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日前,天津市物产集团原党委书记刘地生(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刘地生简历

  刘地生,男,汉族,1949年12月生,天津市人,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10月参加工作,南开大学管理学系经济管理干部专修科大学专科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师。

  1968.10-1974.12天津市煤建四厂工人、代干;

  1974.12-1976.10天津市煤建四厂党总支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

  1976.10-1981.01天津市煤建公司团委书记;

  1981.01-1983.08天津市物资局团委副书记、书记;

  1983.08-1985.07南开大学管理学系经济管理干部专修科学习;

  1985.07-1987.07天津市物资局团委书记;

  1987.07-1988.05天津市物资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1988.05-1990.03天津市物资局办公室副主任;

  1990.03-1993.12天津市物资局办公室主任;

  1993.12-1995.03天津市物资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

  1995.03-1997.11天津市物资集团总公司党委副书记;

  1997.11 天津市物资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1997.09-2000.07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2010.05 先后任天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天津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

    2015.07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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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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