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惠州11月21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广东省惠州市委原常委、副市长黄锦辉(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黄锦辉简历
黄锦辉 男,广东惠阳人,汉族,1952年8月生,华南农业大学干部专修科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学历大专,1971年9月参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1年9月后,任惠阳县永湖公社资料员、办公室副主任;1983年9月后,在华南农业大学干部专修科农业经济管理专业读书;1985年8月后,任惠阳县政府办副主任、主任;1987年5月后,任惠阳县委常委;1988年4月后,任惠阳县副县长;1993年4月后,任惠阳县(市)委常委、常务副县(市)长;1996年7月后,任惠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1997年3月后,任惠阳市委副书记、市长;1997年12月后,任惠阳市委书记(2001年3月至7月参加中央党校进修三班学习);2002年12月后,任惠州市政府党组成员(保留正处级);2003年5月后,任惠州市政府副市长;2006年12月后,任惠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2015年8月5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省八、九次党代会代表,六、七、八、九届市委委员,市七、八、九次党代会代表,市七、八、九、十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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