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门头沟区区长王洪钟涉受贿1000万 上午受审

2015年12月01日 10:47   来源:法制晚报   洪雪

王洪钟的辩护人到庭,摄/记者 洪雪

王洪钟 摄/记者 洪雪

  法制晚报快讯(记者 洪雪 编辑 吴洁)被控利用职务之便,涉嫌受贿和滥用职权罪,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今天上午,原门头沟区区长王洪钟在市二中院受审。其辨护人称将为其做罪轻辩护,并称王洪钟一直表示认罪。

  2014年8月27日,北京纪检监察网通报,三名北京官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这三人分钟为门头沟区区长王洪钟、大兴区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温震、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丁镇宽。三人中,丁振宽已经被判刑,温震也于今年10月23日在二中院受审。

  据公开资料显示,50岁的王洪钟是房山人。1983年4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南洋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高级政工师,经济师。

  王洪钟曾任北京市房山区政府副区长,北京市房山区政府副区长兼良乡工业区管委会主任,中共北京市密云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代县长、县长,中共北京市密云县委书记,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0年4月,王洪钟担任门头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2010年8月起,担任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根据检方指控,王洪钟的罪名为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辩护律师称王洪钟一直表示认罪,将做罪轻辩护,因卷宗多,两名律师用拉扞箱将卷宗带进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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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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