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日综合报道 据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对衡水市政协原主席、党组书记王宝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宝军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收受礼金。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王宝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牢记党的宗旨,严守党的纪律,保持清正廉洁,但他严重违反廉洁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宝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宝军简历
王宝军,男,汉族,1956年1月生,河北故城人,1976年5月入党,1973年10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1990.09-1995.09安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副书记
1995.09-1996.08衡水地区林业局局长、党组书记,衡水市林业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6.08-1998.03饶阳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8.03-2001.06饶阳县委书记(1997.08-1999.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1.06-2004.04衡水市副市长(1999.03-2001.07在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管专业学习)
2004.04-2006.09衡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6.09-2010.03衡水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0.03-2013.04衡水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兼市行政学院院长
2013.04 衡水市政协主席
2014.09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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