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债务管理局原局长、市财政局原调研员陈乙明被公诉

2015年12月02日 10:53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案件信息公开网消息,贵港市财政局原调研员陈乙明(正处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由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已向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乙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陈乙明,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乙明利用其担任贵港市债务管理局局长、贵港市财政局调研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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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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