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9日综合报道 据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消息:日前,普洱市纪委对西盟县政协原主席叶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叶林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款,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
叶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牢记党的宗旨,严守党的纪律,保持清正廉洁,但她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手、不收敛,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普洱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普洱市委批准,给予叶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此前报道:普洱市中院公开审理 原西盟县政协主席叶林贪污案
10月15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原西盟县政协主席叶林贪污案在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庭审。
本案于2015年6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移送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叶林在担任西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西盟县政协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827515.8元,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所骗取公共财物是用于叶林私人消费还是用于帮扶挂钩点困难群众进行陈述。法庭未作出当庭宣判,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公开宣判。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