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四届安庆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盛云生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6年1月15日政协第十四届安庆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盛云生同志提出辞去十四届市政协委员会副主席职务。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十四届市政协第十三次常委会议决定:接受盛云生同志的辞职请求,报十四届市政协四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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