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汕头1月21日综合报道 据广东汕头日报消息,1月20日,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张应杰为汕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免去:郑通声的汕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张应杰,1968年4月生,此前担任汕头市委常委、秘书长;郑通声,1959年10月生,2012年1月起任汕头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张应杰简历
张应杰,男,1968年4月生,福建福州人,汉族,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大学(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法律硕士。
1987年9月后,在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学习;
1991年7月后,任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见习员、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1997年8月后,任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1998年7月任审判员;
1999年6月后,任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
2002年1月后,任汕头市委政研室(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2003.12获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
2005年8月后,任汕头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7年1月后,任汕头市委副秘书长,同年7月兼任办公室主任(2007.09-2007.12在省委党校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08年8月后,任汕头市市长助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对口支援四川省汶川县草坡乡恢复重建工作小组组长(2008.08-2009.04兼任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11年2月后,任汕头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1年11月后,任汕头市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2011.11-2012.01任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5年11月后,任汕头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16年1月,任汕头市委常委、秘书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九、十届市委委员。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