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忠厚辞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2016年01月27日 13: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王剑刘占昆

  江西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1月27日上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图为张忠厚作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刘占昆摄

  中新网南昌1月27日电 (记者 王剑 刘占昆)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1月27日上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接受张忠厚辞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公开信息显示,张忠厚,男,汉族,1952年12月生,重庆巴南人。1970年参加工作,197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3年参军服役,1978年任四川省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刑庭副庭长。1981年至1984年西南政法学院函授法律专科班学习。1984年任四川省巴县人民法院副院长。1985年后任四川省巴县政法委副书记、西彭镇党委书记。1987年后任四川省巴县纪委书记、副县长、政法委书记,县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1992年任四川省巴县县委副书记。1995年任重庆市巴南区委副书记。1995年至1997年在四川省委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7年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1999年重庆市高教自考应用法学专业本科毕业。1997年至2000年在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2007年12月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2008年1月至2016年1月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另据媒体公开报道,原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葛晓燕本月已履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

  葛晓燕,女,汉族,1964年12月出生,南京六合人。公开简历显示,葛晓燕参加工作后一直在检察院系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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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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