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鄂辞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图|简历)

2016年01月27日 18:33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广州1月27日综合报道(彭博) 据广东南方网消息,1月27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大会接受了肖志恒、雷于蓝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了郑鄂辞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郑鄂,1952年11月生,2008年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郑鄂简历

  郑鄂,男,汉族,1952年11月生,山东济南人,197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二级大法官。

  1969—1977年 解放军37900部队战士、副班长、班长、副排长

  1977—1983年 江苏省南京油泵油嘴厂机修车间工人、组织科干事、二车间党支部副书记

  1983—1985年 江苏省南京市委党校大专培训班党政干部专业学习

  1985—1986年 江苏省南京油泵油嘴厂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1986—1988年 江苏省南京油泵油嘴厂党委书记

  1988—1989年 江苏省南京油泵油嘴厂党委书记兼副厂长

  1989—1991年 共青团江苏省南京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1991—1995年 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其间:1994.02明确为副厅级;1989.09—1992.06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本科班学习)

  1995—1997年 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委书记、区政协主席

  1997—1999年 江苏省南京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1999—2003年 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03—2005年 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兼反贪局局长(正厅级。其间:2004.03—2005.01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5—2007年 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2003.09—2006.07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7—2008年 广东省法院副院长、党组书记

  2008—2016年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中共十八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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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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