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万明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敬大力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6年01月28日 16:03   来源:千龙网   

    1月28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经过全体代表民主选举,会议补选刘伟担任市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杨万明担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敬大力当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清当选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秘书长。会议还补选孙杰(女)、杨逸铮(女)、贾沫微、程晓君(女)四人为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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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万明简历

  杨万明,男,1961年1月出生,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1979年至1983年,在吉林大学法律系学习。1983年至1992年,在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1992年至2000年,在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报社先后任总编辑助理、副社长。2000年至2005年,在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任刑一庭助理审判员、刑二庭审判员、刑二庭副庭长、办公厅副主任。2005年至2016年,先后任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庭长、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6年1月,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

    2016年1月28日,当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敬大力简历
  敬大力,男,汉族,1958年2月生,辽宁营口人,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9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1985年1月至1995年1月,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干部、书记员、助理检察员、一处副处长、处长;1995年1月至1999年4月,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副厅级干部;1999年4月至2000年8月,最高检反贪总局副局长;2000年8月至2003年8月,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2003年8月至2006年2月,最高检检委会委员、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2006年2月至2016年1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6年1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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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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