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刘志勇被降为正厅级非领导职务

2016年01月29日 10:54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9日综合报道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中央纪委2015年给予10名中管干部党纪重处分并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志勇因严重违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降为正厅级非领导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刘志勇,满族,1955年10月生,曾任梧州市委书记,2014年1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刘志勇简历 

  刘志勇,男,满族,1955年10月生,黑龙江桦川人,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12月参加工作,广西大学机械系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

  1971.12—1977.08 广西东南矿机电厂修理钳工

  1977.08—1978.02 广西桂林冶金机械厂钳工

  1978.02—1982.01 广西大学机械系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学习

  1982.01—1983.01 广西桂林冶金机械厂干部

  1983.01—1984.07 广西桂林冶金机械厂助理工程师

  1984.07—1987.12 广西桂林冶金机械厂金工车间副主任、代理主任

  1987.12—1989.02 广西桂林冶金机械厂技术科科长

  1989.02—1991.06 广西桂林冶金机械厂副总工程师、技术科科长

  1991.06—1992.04 广西桂林冶金机械厂第一副厂长

  1992.04—1993.05 广西桂林冶金机械厂厂长、党委副书记

  1993.05—1995.11 广西桂林冶金机械总厂厂长、党委副书记,兼广西桂林林业机械厂厂长、党委书记

  1995.11—1998.06 广西桂林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贸委主任、党组副书记

  1998.06—2002.02 广西柳州地区行署副专员(其间:1999.03—1999.05自治区党委党校学习)

  2002.02—2002.07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兼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局长(主任)

  2002.07—2004.02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兼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局长(主任)、党组书记

  2004.02—2004.06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党组书记

  2004.06—2005.01 广西百色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5.01—2006.01 广西百色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5.09—2006.01中央党校第45期地厅级进修班学习)

  2006.01—2006.02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垦局党组书记

  2006.02—2006.08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垦局局长、党组书记,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6.08—2008.05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垦局局长,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8.05—2009.01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垦工委书记、自治区农垦局局长,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9.01—2009.03 广西梧州市委书记

  2009.03—2014.01 广西梧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4.01—2016.01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2016年1月22日,广西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十六次常委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通过关于免去刘志勇政协第十一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主席职务、撤销其自治区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中共十八大代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九、十届委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十次党代会代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

  政协第十一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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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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