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柏青,男,汉族,1957年11月生,黑龙江富锦市人,1975年5月参加工作,197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管理学博士学位。
1975.05--1979.12 黑龙江省富锦市锦山镇科员(其间:1976.10--1978.07合江农机校学习)
1979.12--1982.03 黑龙江省富锦市公安局刑事侦察员、秘书
1982.03--1985.08 黑龙江省富锦市委研究室副科级干部(其间:1983.09--1985.07 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大专学习)
1985.08--1987.12 黑龙江省富锦团市委副书记、书记
1987.12--1989.07 团中央青农部主任科员
1989.07--1992.07 团省委研究室副主任、主任
1992.07--1993.03 团省委办公室主任
1993.03--1994.08 黑龙江省税务局办公室主任
1994.08--1999.12 黑龙江省国税局办公室主任(其间:1996.08--1997.09 挂职任齐齐哈尔市国税局副局长;1998.08--1999.07 长春税务学院第一期任职资格培训班学习)
1999.12--2005.06 黑龙江省国税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5.06--2015.05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2006.04--2008.03 哈尔滨工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2009.03--2013.05 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15.05-- 2016.01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人选
2016.01--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
中共黑龙江省委第十届、十一届省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