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邢台2月18日综合报道 2016年2月17日,根据周国江等同志的请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邢台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周国江辞去邢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接受孔祥友辞去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接受杨爱国、黄昭波、杨淑芳、卢建华辞去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并报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备案。
周国江简历
周国江,男,汉族,1954年10月生,任县人,1976年8月入党,1972年3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2.03——1974.09任县大北西村民办教师
1974.09——1976.09邢台师范学校学习
1976.09——1984.03邢台师范学校教师
1984.03——1986.12邢台地委研究室科员(1983.08——1986.08在河北大学函授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6.12——1988.11邢台地委研究室秘书科副科长
1988.11——1989.06邢台地委办公室正科级资料员
1989.06——1990.09邢台地委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1990.09——1991.09邢台地委办公室副县级资料员
1991.09——1992.11邢台地委办公室副主任兼事务管理处处长(副处级)
1992.11——1995.03清河县委副书记
1995.03——1998.02清河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8.02——2001.06清河县委书记(其间:2000.09——2001.01在中央党校进修部学习)
2001.06——2006.07廊坊市副市长(1999.03——2001.07在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6.07——2011.01邯郸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1.01——2011.02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1.02——2016.02邢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