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8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总经济师仇旭辉(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固原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日前,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仇旭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仇旭辉,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宁夏固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仇旭辉在担任平罗县县长、吴忠市红寺堡区区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仇旭辉简历
仇旭辉,1962年4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历任自治区原计委农经处副处级干部,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发展处助理调研员,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平罗县代县长、县长,吴忠市红寺堡区委书记等职务。
2013.12任宁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总经济师、党组成员。
2015年3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