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6日综合报道 25日,江苏省无锡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王立人、林国忠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的请求;审议并通过了陈良钢辞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的请求。
王立人简历
王立人,男,1954年11月生,汉族,江苏无锡人,党函本科学历,
1970年3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0.03 无锡市第一棉纺织厂工人;
1973.04 无锡市公安局周山浜派出所民警、崇安分局秘书;
1974.01 无锡市公安局秘书科、办公室秘书;
1978.09 江苏省公安厅办公室研究科秘书、副科长、科长;
1982.03 无锡县公安局副局长(其间:1983.02-1985.01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修科学习);
1985.04 无锡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1993.04 无锡市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4.09 无锡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市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5.01 无锡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1995.02 无锡市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其间:1996.09-1998.07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1999.12 无锡市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其间:1998.08-2000.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习);
2002.12 无锡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1.09 无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2012.01 无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12.06-2016.02 无锡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