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免池强、敬大力、王晋、张本才、刘华等职务

2016年02月29日 13:48   来源:新华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6年2月2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批准免去池强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二、批准免去敬大力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任命敬大力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批准任命王晋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四、批准免去陈旭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任命张本才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五、批准免去徐安的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任命刘华(女)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六、批准免去陈云龙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任命汪瀚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七、批准免去王田海的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任命李宁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八、批准免去王晓勇的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任命訚柏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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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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