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吴沙(正厅级)被逮捕

2016年03月01日 10:12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广东省广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吴沙(正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吴沙简历   

  吴沙,男,1955年9月生,湖北武汉人,汉族,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8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研究生(四川省社科院科学社会主义专业),法学硕士,高级工程师。  1972年12月后,湖南省衡阳铁路分局职工;

  1977年12月后,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六科干部;

  1980年4月后,湖南省公安厅一处干部;

  1984年9月后,广州市公安局一处六科干部(其间:1985年9月至1988年7月在广州师范学院历史系大专班学习;1988年9月至1991年7月在四川省社科院科学社会主义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1年11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一处政工办副主任;

  1992年11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一处九科科长;

  1993年3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一处处长助理;

  1994年8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一处副处长;

  1996年7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一处处长;

  1997年10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助理、一处处长(其间:1998年1月至1999年1月挂任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副局长);

  1999年1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一处处长;

  1999年8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其间:1999年9月至12月在广州市委党校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学习;2000年4月被评定为侦察技术高级工程师);

  2003年3月后,任广州市番禺区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4年7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市正局级);

  2005年9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6年12月后,任广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2年2月至2015年10月,任广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广州市第八、九次党代会代表;广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更多中央人事任免请见

更多中央人事任免请见

(责任编辑:伊一)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