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广东省肇庆市委原常委、肇庆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刘惠祥(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刘惠祥简历
刘惠祥,男,汉族,1958年6月出生,广东大埔人,大学学历,文学学士学位,1975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09-1979.09广东大埔上木小学民师、副校长
1979.09-1983.07中山大学中文系读书
1983.07-1985.04中山大学中文系政治辅导员、系团总支书记
1985.04-1987.11中山大学团委副书记(副科)
1987.11-1991.01中山大学团委副书记(正科)
1991.01-1991.04中山大学团委副书记(副处)
1991.04-1993.03挂职任四会县副县长
1993.03-1999.05四会市副市长
1999.05-2000.01四会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0.01-2001.02广宁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1.02-2001.03广宁县委书记
2001.03-2003.05广宁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3.05-肇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15.10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