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哈尔滨3月3日综合报道(尹彦宏)据黑龙江哈尔滨市纪委网站“领导机构”栏目显示,刘兴东任哈尔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此前担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的是姜国文,日前已当选市政协主席;刘兴东此前任绥化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刘兴东简历
刘兴东,男,1965年6月出生,汉族,1988年1月入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文学硕士,黑龙江大学比较文学和世界文学专业。
1985.09-1989.07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学生;
1989.07-1995.09 省公安厅二处科员;
1995.09-1996.12 省公安厅二处副科级侦查员;
1996.12-1998.08 省公安厅二处经保科副科长;
1998.08-1999.04 省公安厅办公室党委秘书(副科级);
1999.04-2000.04 省公安厅办公室党委秘书(正科级);
2000.04-2000.06 省公安厅办公室党委秘书(副处级);
2000.06-2002.06 省委办公厅副处级秘书(其间:2001.01-2003.01在黑龙江大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班学习);
2002.06-2004.03 省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2004.03-2007.09 省纪委办公厅副主任(正处级);
2007.09-2009.12 省纪委办公厅主任(副厅级);
2009.12-2012.01 中共绥化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2.01-2016.02 中共绥化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6.02 哈尔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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