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丽水3月14日综合报道(彭博) 据浙江丽水日报消息,3月13日政协第三届丽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政协第三届丽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同意吴炳全、庄志清同志辞去政协第三届丽水市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吴炳全简历
吴炳全,1956年3月出生,汉族,浙江瑞安人,南京林产工业学院毕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1974年7月参加工作。
历任丽水地区人造板厂筹建处干部,丽水地区行署办公室干部、秘书科副科长,行署法制局副局长、行署办公室副主任,地委办公室副主任、党史研究室、方志办主任,松阳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丽水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协党组成员。
2006年1月在政协第二届丽水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当选为副主席。
2012年4月在市政协三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市政协副主席。
2016年3月13日,政协第三届丽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同意吴炳全同志辞去政协第三届丽水市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庄志清简历
庄志清,1953年2月出生,汉族,浙江丽水人。1970年7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
历任丽水电池厂工人;杭州大学体育系学生;丽水地区体育运动委员会干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丽水地区少体校教练;丽水地区体育运动委员会副主任、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民进丽水市委(县级)会副主委;丽水地区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民进丽水市委(县级)会主委;丽水地区行政公署专员助理、地区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丽水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丽水市人民政府负责人,民进莲都区委会主委;丽水市副市长,民进丽水市委会主委。
2009年1月,在政协第二届丽水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当选为副主席。
2012年4月在市政协三届一次会议上再次当选为市政协副主席。
2016年3月13日,政协第三届丽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同意庄志清同志辞去政协第三届丽水市委员会副主席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