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沈阳3月21日综合报道 据辽宁省《沈阳晚报》消息,2016年3月21日,沈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免去:闵学冲的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闵学冲,1963年4月生,原任供销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部长,2014年到沈阳市挂职,担任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时间2年)。
闵学冲简历
闵学冲,男,1963年4月生,汉族,江苏海门人,中共党员,研究生,经济学硕士,讲师。
1980-1987年 北京商学院商业经济系、管理系学生,获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1987-1987年 北京商学院商业经济系教师;
1987-1989年 北京商学院商业经济系助教;
1989-1993年 北京商学院商业经济系讲师;
1993-1995年 北京商学院研究生部副主任;
1995-1996年 供销总社合作指导部组织劳资处副处级干部;
1996-1999年 供销总社合作指导部组织劳资处处长;
1999-2001年 供销总社办公厅秘书(正处长级);
2001-2001年 供销总社办公厅副主任;
2001-2003年 供销总社办公厅副主任兼党组机要秘书;
2003-2006年 供销总社办公厅主任兼党组机要秘书;(其间:2005-2006年担任第三批先进性教育中央巡回检查组第七组副组长)
2006-2011年 供销总社办公厅(研究室)主任兼党组机要秘书;(其间:2007-2008年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学习)
2011-2011年 供销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部长兼党组机要秘书;
2011-2013年 供销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部长;
2013-2014年 供销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部长,沈阳市委常委、提名为市政府副市长人选(挂职,时间2年);
2014-2016年 供销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部长,沈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提名为副市长人选(挂职,时间2年);
2014年2月19日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闵学冲同志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