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丰都县人民政府县长罗成同志提名,2016年3月30日,丰都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朱波为丰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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