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6日综合报道(彭博)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2016年5月5日,河北省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桂东(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由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桂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刘桂东,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桂东利用其担任迁安市常务副市长、代市长、市长、中共唐山市路南区区委书记、路北区区委书记、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通过他人收受或索取请托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桂东简历
刘桂东,河北迁西人,男,汉族,1959年2月出生,1977年2月入党,1974年2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
1974.02-1979.10迁西县下营中学教师
1979.10-1981.10滦县师范学校体育专业学习
1981.10-1984.03迁西县二中教师、县文教局纪检干部
1984.03-1985.11迁西县瓦房庄乡、上营乡武装部长
1985.11-1987.02迁西县上营乡副乡长
1987.02-1989.01迁西县上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89.01-1992.07迁西县上营乡党委书记,东荒峪镇党委书记、指导组组长
1992.07-1992.12迁西县农委主任
1992.12-1996.02迁西县副县长
1996.02-1998.01迁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1993.09-1996.07省委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8.01-2001.06迁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01.06-2002.03迁安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2.03-2008.04迁安市委副书记、市长(2000.12-2002.07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2004.09-2006.12省委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8.04-2011.08唐山市路南区委书记
2011.08-2013.04唐山市路北区委书记
2013.04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路北区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