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汕头5月13日综合报道 据广东汕头日报消息,2016年5月6日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任命:刘小涛为汕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汕头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会议决定:接受郑人豪辞去汕头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刘小涛,1970年7月生,曾任茂名市委常委、电白区委书记;郑人豪近日已任珠海市代市长(相关报道)。
刘小涛简历
刘小涛,男,汉族,广东兴宁人,1970年7月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
1988.09-1992.07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劳动经济专业本科毕业
1992.07-1995.05 广东省劳动局工资处科员
1995.05-2000.06 广东省劳动厅工资福利处主任科员
2000.06-2004.11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副主任(1997.09-2000.07广东省社科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2003.03-2003.07广东省委党校中青二班学习)
2004.11-2005.05 广东省劳动社会保障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处处长
2005.05-2008.08 广东省劳动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主任
2008.08-2012.04 广东省地税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1.03-2012.01中央党校中青二班学习)
2012.04-2014.04 茂名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2013.07兼任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14.04-2016.05 茂名市委常委,电白区委书记,茂名水东湾新城党工委书记
2016.05- 汕头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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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