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宁陕县副县长王安因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6年05月23日 15:59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安康5月23日综合报道 据陕西省安康市纪委消息,日前,经安康市委批准,安康市纪委对宁陕县政府副县长王安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安在担任宁陕县人事局局长、县政府副县长期间,违反组织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安康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安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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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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