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天津5月27日综合报道 据天津市纪委消息:日前,经天津市委批准,天津市纪委对河北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国强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国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观念缺失,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财物,并送给他人礼金,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天津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天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国强开除党籍、撤职处分,由副局级降为副主任科员。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刘国强,男,汉族,1958年12月生,河北卢龙人,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1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河北区房地产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河北区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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