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梅州5月30日综合报道 据广东《梅州日报》报道,2016年5月2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同意接受丁文提出辞去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丁文,1967年10月出生,此前任梅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丁文简历
丁文,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安徽舒城县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年9月后,在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系学校教育专业学习大学毕业,获教育学士学位;
1990年7月后,在安徽省安庆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工作(其间:1992年1月后,挂任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小池镇副镇长);
1997年7月后,在珠海市农渔委工作;1998年3月后,在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
1998年12月后,任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
2000年12月后,任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助理、助理调研员;
2003年2月后,任东莞市委办公室助理调研员;
2003年4月后,任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书记、常务副主任、大亚湾石化工业区开发集团法人代表兼总经理(其间:2001.09-2004.07在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学习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4年7月后,任省委办公厅会务处副处长;2005年5月后,任省委办公厅人事处处长(办公室主任);
2008年8月后,任省工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2009.07-2009.08在广东省第5期领导干部公共管理高级培训班学习;
2010.03-2011.01在中央党校第10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学习);
2013年5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6年5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