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6月13日电(记者叶前)记者从广州警方获悉,6月12日16时左右,一名男子在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汇景南路家中自缢身亡。据核实,死者系广东省委副秘书长刘小华。其家属反映,近期刘小华身体状态不好,精神较差。有关情况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刘小华简历
刘小华,男,1959年12月生,汉族,广东省兴宁市人,1985年2月入党,1976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
1976.7-1978.2兴宁县叶塘公社胜青大队团支部书记、生产队会计、叶塘公社团委副书记;
1978.2-1982.1中山大学中文系读书;
1982.1-1983.8广东省委调查部六处科员(期间:1982.2-1982.6北京国际关系学院情报训练班脱产学习);
1983.8-1988.1广东省国家安全厅一局科员(期间:1984.9-1986.1国家安全厅“两化”企业华南科技开发公司副总经理);
1988.1-1990.4广东省国家安全厅一局副科级侦察员;
1990.4-1999.3广东省委办公厅综合督查处督办组组长、助理调研员、副处长(期间:1996.9-1999.7广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1999.3-2002.1广东省委办公厅综合督查处处长、厅机关党委委员(期间:2001.9-2002.1广东省委党校青干班脱产学习);
2002.1-2002.7河源市委常委(分管政法工作);
2002.7-2004.5河源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2004.5-2006.12河源市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2006.12-2007.01河源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
2007.01河源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
2011年2月,任湛江市委书记;
2016年3月,广东省委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