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李培新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移民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
李培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其中部分问题已涉嫌犯罪。经普洱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普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培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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