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防办原副主任莫远航因受贿二审获判四年四个月

2016年07月13日 21:24   来源:金羊网   

  此前一审被判刑十年。莫远航曾被视为打“虎”英雄,载誉满身

    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昨日(7月12日)公开发布消息称,2016年5月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原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莫远航受贿案作出二审生效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莫远航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此前的2013年12月25日,莫远航被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当时,一审法院查明,莫远航于2008年8月从江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调任河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后,2008年11月,江门市蓬江区红岭石场因非法制造爆炸物被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立案侦查,石场经营者黄某被逮捕。同年12月,红岭石场股东陈某明、陈某华经人介绍,找到曾担任莫远航司机的江某,希望帮忙找关系为黄某办理取保候审。在江某的介绍下,陈某明、陈某华于2008年12月送给莫远航20万元人民币。莫远航遂要求江门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彭某,为黄某办了取保候审。黄某被取保后,与陈某华、陈某明一起,在江某的陪同下再次送给莫远航人民币20万元以示感谢。一审宣判后,莫远航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莫远航1959年出生,是广东清远人。2003年,他从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之职调任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07年至2008年间任江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08年8月开始任河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11年9月,广东省纪委披露,省人防办副主任莫远航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莫远航曾被誉为打“虎”英雄。上世纪90年代,他分别主办了被称为“华南虎”、“金钱豹”和“地老虎”的原英德县公安局局长张文列、阳山县公安局原局长梁受志、清远市地产公司总经理黄胜鸥受贿案。1995年他被评为“全国模范干部”,1996年被授予“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称号,1997年荣获首届“中国十大青年卫士”称号。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更多中央人事任免请见

更多中央人事任免请见

(责任编辑:庄彧)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