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4日综合报道(彭博)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陈秋华(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崇左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秋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陈秋华,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崇左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秋华利用其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秋华简历
陈秋华,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湖南娄底人,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国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教授。
历任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处长,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自治区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防城港市委副书记、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长,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5.03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