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敏、叶长春任广元市副市长 胡国民任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6年08月18日 14:07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广元8月18日综合报道(彭博) 据四川广元日报消息,8月17日,广元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李敦双的广元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叶长春为广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国民为广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国民为广元市公安局局长。

  8月16日,广元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陈泉的广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刘志东的广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决定任命:刘少敏为广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刘少敏,1965年10月生,曾任绵阳市委常委,副市长,近日已任广元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叶长春,生于1966年3月,此前担任遂宁市政协副主席;胡国民,1971年10月生,曾任青神县委书记,今年7月已任广元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刘少敏简历

  刘少敏,男,汉族,1965年10月生,四川盐亭人,1987年7月绵阳农专农经专业大专毕业,1997年12月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在职大学毕业,2009年7月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09——1987.07,绵阳农专农经系学习

  1987.07——1988.10,原绵阳市中区园艺乡企业办主任

  1988.10——1991.06,原绵阳市中区农业办公室农业科科长

  1991.06——1992.09,原绵阳市中区忠兴镇党委书记

  1992.09——1993.12,游仙区忠兴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筹委会主任、镇长(其间:1993.06—1993.12市委党校乡镇班学习)

  1993.12——1995.11,游仙区刘家镇党委书记

  1995.11——1998.01,游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其间:1996.03—1996.07市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1998.01——2003.02,游仙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其间:1999.12—2001.07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在职学习)

  2003.02——2005.09,游仙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其间:2004.11—2005.09参加省委群众工作组赴汉源处理汉源事件,开展移民工作)

  2005.09——2006.01,梓潼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2006.01——2009.08,梓潼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其间:2006.09—2009.07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在职学习)

  2009.08——2011.08,平武县委书记

  2011.08——2011.09,绵阳市委常委、平武县委书记;

  2011.09——2011.11,绵阳市委常委、北川县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2011.11——2015.03,绵阳市委常委、北川县委书记;

  2015.03,绵阳市委常委,副市长、北川县委书记;

  2015.04,绵阳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6.08,广元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市五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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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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