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鞍山8月19日综合报道(彭博) 据辽宁鞍山日报消息,8月18日,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李超为鞍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任命:李超为鞍山市公安局局长;决定免去:杨力的鞍山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决定接受杨力辞去鞍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李超,1960年4月生,曾任盘锦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2013年5月任朝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力出生于1956年4月。
李超简历
李超男,汉族,1960年4月出生,辽宁盘山人,中共党员,研究生。
1979.09— 1981.08辽宁省人民警察学校学生
1981.08— 1982.09辽宁省盘锦劳动改造总队三队小队长
1982.09— 1985.09辽宁省盘锦新生公安分局中心派出所、刑警股科员
1985.09— 1986.06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预审科科员
1986.06— 1987.04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公安分局预审科科员
1987.04— 1992.08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预审科科员
1992.08— 1997.11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预审科副科长
1997.11— 2002.08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税侦大队大队长
2002.08— 2003.12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涉税犯罪案件侦查支队支队长
2003.12— 2005.03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2005.03— 2009.04辽宁省大洼县副县长、大洼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9.04— 2010.11辽宁省盘锦市政法委副书记
2010.11— 2013.02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副书记、副局长
2013.02— 2013.05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2013.05— 2016.07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6.07— 2016.08鞍山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提名为鞍山市副市长人选
2016.08— 鞍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