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长沙9月1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2016年8月31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原党组成员、社务委员刘树林(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刘树林简历
刘树林,男,汉族,1956年12月出生,湖南宁乡县人,本科文化,高级经济师。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月参加工作。
历任湖南日报印刷厂轮印车间主任、副厂长、印务中心主任,湖南日报传媒公司副总经理、湖南日报发行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2009年3月任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日报社)党组成员、社务委员。
2016年3月任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