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5日综合报道(彭博)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对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齐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齐峰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公款宴请和旅游等活动,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属在就业方面谋取利益;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大额礼金和礼品,利用职权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公款国内旅游;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等问题涉嫌犯罪。
齐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齐峰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齐峰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齐峰简历
齐峰,1957年生,山西临猗人,中共党员。
1982年3月至1997年7月,曾任语文报社编辑部主任、副社长、社长、总编
1997年8月至2003年1月,山西师范大学副校长
2003年2月至2005年10月,山西大学副校长
2005年10月至2006年9月,山西出版集团筹委会主任
2006年9月至2010年10月,山西出版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
2010年10至2013年4月,山西出版传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3年4月起,任山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年2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