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区人防办原副主任臧小军被"双开" 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2016年09月10日 15:05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0日综合报道(彭博)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对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臧小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臧小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批办行政许可事项;严重违反群众纪律,在集资建房(统建住房)分配方面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财物,涉嫌犯罪。

  臧小军身为党的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臧小军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察厅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臧小军简历

  臧小军,男,汉族,吉林农安人,1958年11月出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8.09—1982.08,新疆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2.08—1985.03,自治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子女中学教师;

  1985.03—1987.06,自治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宣传科干事;

  1987.06—1989.12,自治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经理办公室秘书;

  1989.12—1994.03,自治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1994.03—1998.07,自治区城市建筑档案馆干部、自治区建设厅党组秘书;

  1998.07—1999.11,自治区城市建筑档案馆副馆长;

  1999.11—2001.05,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1999.09—1999.12,自治区党委党校县处级班学习);

  2001.05—2008.09,自治区建设厅房地产业处处长、房改办副主任(其间:2006.09—2007.01,中央党校新疆班学习);

  2008.09—2011.08,自治区建设厅办公室主任;

  2011.08—2014.11,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主任兼自治区房改办副主任;

  2014.11,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6.05,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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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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