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张俊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和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张俊利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俊利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张俊利简历
张俊利,男,汉族, 1959年 1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
历任:吉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县级)、吉林市政协副秘书长、吉林市科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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