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9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2016年9月23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保定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潘静苏(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潘静苏简历
潘静苏,男,汉族,1958年6月生,河北安新人,1986年11月入党,1975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75.12 省水利厅工程局汽车大修厂工作
1989.02 获鹿县公安局民警
1989.08 获鹿县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
1990.08 获鹿县公安局副局长
1991.06 获鹿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1992.01 石家庄市公安局站前分局正科级干部
1992.05 石家庄市公安局站前分局副局长(正科级)
1996.01 省公安厅金盾汽车修理厂厂长(正科级)
1998.09 省公安厅计划财务装备处主任科员
2000.04 省公安厅装备财务处副处级侦察员、警官培训中心主任
2003.04 省公安厅装备财务处副处长
2003.08 省公安厅装备财务处处长
2009.02 张家口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厅级)
2011.04 保定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厅级)
2012.04 保定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简历摘自保定市人民政府网站)
2016.04 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