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直门街道工委副书记束庆明对抗组织审查被处分

2016年10月10日 15:45   来源: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讯(记者 唐李晗)今天上午, 东城纪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其中,东直门街道工委副书记束庆明、组织人事部部长江鹄冲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用公款支付宴请费用,被处分。

  东直门街道工委副书记束庆明、组织人事部部长江鹄冲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未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违反廉洁纪律,用公款支付宴请费用。

  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束庆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江鹄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区分局北新桥派出所原所长、副调研员黄博违反廉洁纪律,接受他人宴请为亲友谋取利益。

  经东城区公安分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城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和平里街道执法队党支部副书记、队长寇文军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经区城管执法监察局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寇文军党内警告处分。

  北京东方奥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宗范,原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孙志家,副总经理刘建刚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旅游。

  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李宗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孙志家党内警告处分。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建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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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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