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佛山10月13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案件信息公开网消息,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佛山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宋德平(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宋德平简历
宋德平,男,汉族,广东梅县人,1963年4月出生,1980年1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0.01-1989.04 广东平远县财政局农财股办事员、副股长、股长;
1989.04-1989.11 广东平远县财政局副局长;
1989.11-1991.05 佛山市财政局科员;
1991.05-1995.08 佛山市财政局副科长、科长、局长助理;
1995.08-1997.02 佛山市财政局副局长;
1997.02-2001.08 佛山市社会保险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1997.09-2000.07 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1.08-2003.03 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市社保基金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3.03-2004.07 佛山市南海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正处级);
2004.07-2007.01 佛山市三水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7.02-2010.01 佛山市三水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0.01-2010.12 佛山市委秘书长、市委办主任;
2010.12-2011.01 佛山市委秘书长;
2011.01-2015.10 佛山副市长。
2016.07 接受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