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重庆10月15日综合报道 据重庆市纪委消息:日前,经重庆市委批准,重庆市纪委对巫溪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牟宏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牟宏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已涉嫌受贿犯罪。
牟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缺失,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牟宏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察局报市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牟宏简历:
牟宏,男,汉族,1971年1月出生,重庆市石柱县人,1995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文化。
1992.08—1995.07 重庆文理学院体育系卫生专业学习;
1996.11—1999.08 石柱县南宾中学体卫主任、党支部副书记、书记;
1999.08—2003.04 重庆市石柱中学团委书记、校长助理;
2003.04—2006.10 共青团重庆市石柱县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2006.10—2007.04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培训部副主任;
2007.04—2009.02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培训部部长;
2009.02—2012.02 重庆市巫溪县委常委;
2012.02 重庆市巫溪县委常委、副县长。
2016.06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