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广州10月17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日前,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广东省清远市政协原主席何炳华(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何炳华简历
何炳华,男,汉族,1953年8月生,广东清新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2年6月入党,党校大专学历。
1970.12--1971.08在部队汽车教导队学习
1971.08--1976.02空军高炮九师26团汽车连战士、班长、副排长
1976.02--1988.07清远汽车站工作,任车队队长
1988.07--1990.12清远汽车站党总支部书记、站长,清远汽车站公安派出所指导员
1990.12--1993.03清远市汽运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清远汽车站公安派出所指导员
1993.03--1999.01清远市汽运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清远市交通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其间:1992.09--1995.08在广东省委党校党政干部函授大专班党政专业学习)1999.01--2001.08清远市直交通系统党委书记、交委主任
2001.08--2003.06清远市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清远市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其间:1999.12--2001.12在长沙交通学院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研究生进修班学习,研究生结业)
2003.06--2006.12清远市副市长
2006.12--2008.12清远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8.12--2009.01清远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09.01--2009.02清远市委副书记
2009.02--2011.12清远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11.12--2012.01清远市政协党组书记
2012.01--2015.01清远市政协主席。
2016.05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