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民任内蒙古党委常委、副主席 符太增不再担任区政府副主席

2016年11月02日 09:02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呼和浩特11月2日综合报道 据内蒙古新闻网消息,11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符太增的自治区副主席职务。决定任命:张建民为自治区副主席。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张建民,1964年9月生,曾任山西省副省长,青海省副省长等职务,2015年4月任青海省委常委、副省长。

    据官方资料显示,张建民今年10月起已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

    符太增,1956年9月生,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2015年1月任自治区党委常委、区政府副主席。

    张建民简历

  张建民,男,汉族,1964年9月生,河北滦县人,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81.09——1985.07太原工业大学工民建专业学习

  1985.07——1987.09太原工业大学建筑结构研究所助教

  1987.09——1990.06太原工业大学结构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0.06?——1993.04煤炭工业部太原煤矿设计研究院土建处工程师、室主任

  1993.04——1995.01煤炭工业部太原设计研究院建筑所副所长

  1995.01——1997.07煤炭工业部太原设计研究院建筑所所长

  1997.07——1997.12煤炭工业部太原设计研究院院长助理

  1997.12——2000.09煤炭工业部太原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党委委员(其中2000年5月——9月主持全面工作)

  2000.09——2003.04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其间2002.03——2002.07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

  2003.04——2006.11山西省建设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6.11——2008.01山西省政府秘书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

  2008.01——2008.09山西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08.09——2010.03山西省副省长级干部

  2010.03——2015.04青海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2004.07——2012.06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世界经济专业在职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15.04——2016.10青海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6.10——2016.1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

  2016.1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政府党组副书记,内蒙古行政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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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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