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南宁11月8日综合报道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南宁市政协党组原副书记(副厅级)容康社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容康社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容康社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容康社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容康社简历
容康社,男,壮族,195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广西宁明人。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2002年9月至2006年6月,任马山县县长;2006年6月至2009年11月,任隆安县委书记;2009年11月至2011年5月,任南宁市邕宁区区委书记;2011年5月至2011年9月,任南宁市委副秘书长;2011年9月至2016年6月,任南宁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6年6月,任南宁市政协党组副书记。
2016年8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