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任免高新城、刘强、乔新月、程文科、李增社、宋鸿儒等职务

2016年11月09日 09:39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省人民政府2016年10月28日决定:

  任命高新城、傅海旺、刘强同志为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副巡视员;

  任命李旭阳、董晓航、张召堂、姚幸福同志为河北省商务厅副巡视员;

  任命乔新月同志为河北省戒毒管理局局长;

  任命程文科同志为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巡视员,免去其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李增社同志为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巡视员,免去其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任命宋鸿儒同志为河北北方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力同志的河北北方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杨兆廷同志为河北金融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尊厚同志的河北金融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师涌江同志为河北建筑工程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丛同志的河北建筑工程学院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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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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